想來~從大學一年級離開家
好像一直居無定所
有千千萬萬個理由需要搬家
回想自己住過的那些地方
都是很糟糕的地方
房東先生為什麼擅自開別人的門
隔壁的房客為什麼要喝醉酒來鬧我
欺負我一個女生剛好住在整排都是男生的樓層
我沒有歸屬感
有朋友說
自己買房子是一件很笨的事
租屋如果你不喜歡妳可以換環境
買房子可就不一樣了
妳又不能說換就換
這樣說好像沒錯
但是卻已經厭倦當一隻寄居蟹
我想要自己的家
可以依照想要的生活方式去規劃
可以不要再四處漂浮像一葉浮萍
當然我也有家人等著我的家
意義又是不同
我的家就是我的歸屬感
在高雄有屬於我的歸屬感
在台北我也不想再漂泊只想靠岸
唉,我又要搬家了,真的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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