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來~從大學一年級離開家

好像一直居無定所

有千千萬萬個理由需要搬家 

回想自己住過的那些地方

都是很糟糕的地方

房東先生為什麼擅自開別人的門

隔壁的房客為什麼要喝醉酒來鬧我

欺負我一個女生剛好住在整排都是男生的樓層

 
想想畢竟家不是我的

我沒有歸屬感

有朋友說

自己買房子是一件很笨的事

租屋如果你不喜歡妳可以換環境

買房子可就不一樣了

妳又不能說換就換

 

這樣說好像沒錯

但是卻已經厭倦當一隻寄居蟹

我想要自己的家

可以依照想要的生活方式去規劃

可以不要再四處漂浮像一葉浮萍

 

當然我也有家人等著我的家

意義又是不同

 

我的家就是我的歸屬感

在高雄有屬於我的歸屬感

在台北我也不想再漂泊只想靠岸

 

唉,我又要搬家了,真的很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ibob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